专盯“失足女”下手 假冒警察“抓嫖”
先后将16名失足女绑架,拐卖到外地,团伙主犯获无期徒刑
广西新闻网-南国早报防城港讯 (记者赵劲松 通讯员吴凰汇)防城港一个11人组成的团伙,用捡来的身份证开房后,打电话召来“特殊服务”。其他人再假冒警察“抓嫖”,先后将16名外籍女子绑架、拐卖到广东湛江等地。9月24日,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主犯谢宗良犯拐卖妇女罪,被判处无期徒刑,其余10人获两年至14年不等的刑期。
36岁的谢宗良是防城港市防城区人,2012年4月,一个叫阿峰的男子给他指了一条生财之道,“如果有外籍女子,可以高价卖给我。”随后,谢宗良开始密谋找外籍女子的方法。
经过分析,谢宗良认为失足女比较容易下手。一个计划在他脑海里出现,并很快开始实施:以嫖客的身份招嫖,再假冒警察抓嫖,将失足女强行带走,迅速卖到外地。就算暴露了,被害人也不敢声张。
谢宗良买来了手铐、胶布等工具,并纠集了谢乃文、廖汝云、邓礼伟、赖奎中、黄忠兴、何汉军、项有合等人“共同发财”。2012年11月14日凌晨,谢宗良提供了两张他捡到的身份证,让谢乃文、廖汝云分别在东兴市两个酒店开房,并招来了外籍失足女阿玲、阿朋。
两个多小时后,谢宗良、黄忠兴和唐名勇敲开房门,冒充警察查房,用手铐将被害人阿玲、阿朋两人铐住,挟持上一辆租来的小车,带到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,通过绰号叫“夏哥”的男子,将阿朋和阿玲卖掉。
在2012年11月到2013年3月间,谢宗良等人频频在东兴、防城、崇左等地开房,以同样的方式将16名外籍女子绑架卖到湛江。这些女子被卖后,失去人身自由,都被人强迫卖淫。
外籍女子进入宾馆后频频失踪,引起警方重视,迅速展开侦查,很快锁定了这个犯罪团伙。去年3月7日凌晨,就在谢宗良团伙将两名外籍女子带到广东遂溪准备交易时,被警方当场抓获。
9月24日,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11名被告悉数到庭受审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谢宗良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妇女罪或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,依法判处谢宗良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其余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14年不等刑期,并处罚金。